第一条 捐赠范围
本馆接受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捐赠的合法文献资源,包括但不限于图书、期刊、手稿、视听资料等。
第二条 文献入藏标准
一、优先入藏文献
(一)内容及出版形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出版物;
(二)与本校学科建设、教学科研方向高度契合的学术著作;
(三)适合本科及以上读者使用的教学参考书、经典著作及前沿研究成果;
(四)具有连续性与系统性的成套出版物(如年鉴、丛书等);
(五)本馆缺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量不足的文献;
(六)具有历史价值、地方特色或特殊载体的特色文献(酌情入藏)。
二、不予入藏文献
(一)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的非法出版物;
(二)内容存在意识形态偏差、涉密或内容陈旧过时的文献;
(三)破损严重、污渍涂画影响阅读的文献;
(四)本馆已有足额复本且无馆藏价值的普通读物。
第三条 文献捐赠方式
(一)到馆捐赠:捐赠者自行将图书送至广州南方学院图书馆。
(二)邮寄捐赠:捐赠者通过邮寄方式将图书寄送到广州南方学院图书馆。
(三)上门服务:大批量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预约上门收取。
(四)对于数量巨大、价值贵重,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,图书馆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。
第四条 受赠文献的处理方式
(一)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。
(二)受赠文献登记后,将在图书馆主页的捐赠栏目中予以公布,捐赠者将获得捐赠证书。
(三)对不予入藏的捐赠文献,图书馆将采取转赠、图书漂流等方式进行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