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清理临时学习场所个人物品的温馨提示

时间:2025-09-10 浏览量:

各位读者:

图书馆已于2025年9月4日开馆,为恢复教学楼正常秩序,请大家于9月12日(星期五)前将存放于临时学习场所B3 教学楼 301-303 教室、C1 教学楼 501-503 教室的个人物品全部带走。逾期未处理的物品,将视为无主物品统一清理。

请周知,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!


图书馆

2025年9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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